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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直作用于皮肤表面的机械压力是导致压疮的主原因,但是这种压力必须持续一定的时间,超过一定的强度。剪切力和摩擦力也可使皮肤损害产生压疮。造成压疮的危险因素具体如下:
1、压力:长时间持续的机械压力由身体表面传送至骨面,压力呈锥形分布,锥底为受压的身体表面,而骨上的组织承受最大的压力。因此最重的损伤常见于肌层而非皮肤。一般压力持续30分钟,去除压力1小时后皮肤发红才开始消退;如果压力持续2-6个小时就会发生局部皮肤组织缺血,去除压力31小时后皮肤发红才开始消退;如果压力持续6-12个小时,局部皮肤色泽变暗、坏死,皮肤破溃,继而出现压疮。
2、剪切力:当皮肤保持不动而其下的组织移动时会产生剪切力。剪切力与骶部压疮的发生率高有关。若床头抬高,则骶骨后部组织压力比床平放时更大,尽管骶尾部皮肤与床面紧贴在一起,但身体却滑向床尾,这就会使供给皮肤血液的深部动脉受压,使皮肤缺血而引起基底面积广泛的剪切性溃疡。产生局部剪切力的常见原因包括痉挛、坐姿不良、卧姿不良、转移时滑动而不是抬起等。
3、摩擦力:若皮肤在其承重面上移动则会产生摩擦力。最轻的摩擦引起局部皮肤的损害,但破损限于表皮和真皮层。在合并有压力和剪切力时,摩擦力会进一步加重受累皮肤的损害。
4、潮湿:潮湿是压疮形成的一个重要促进因素,若不能控制会使皮肤软化。随着表皮组织的软化,皮肤张力会降低,受压及给予摩擦力时易破损。过度潮湿由出汗、伤口引流及二便失禁引起。
参考资料:[1]黄晓琳,燕铁斌.康复医学.第6版[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