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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心病是由于血脂增高和多种危险因素的综合作用,致使脂质沉积在冠状动脉壁形成粥样硬化斑块,逐步发展为血管狭窄乃至闭塞,其康复治疗的适应证和禁忌证如下:
一、适应证:
1、I期:患者生命体征平稳,无明显心绞痛,安静心率<110次/分,无心衰、严重心律失常和心源性休克,血压基本正常,体温正常。
2、II期:与I期相似,患者病情稳定,运动能力达到3METs以上,家庭活动时无显著症状和体征。
3、III期:临床病情稳定,包括陈旧性心肌梗死、稳定型劳力性心绞痛、隐性冠心病、冠状动脉分流术,以及腔内成型术后、心脏移植术后、安装起搏器后的患者。
二、禁忌证:
凡是康复训练过程中可能诱发临床病情恶化的情况均为禁忌证,包括原发病临床病情不稳定或合并新的临床病症等。稳定与不稳定是相对概念,与康复医疗人员的技术水平、训练监护条件、治疗理念都有关系。此外,不理解或不合作者不宜进行康复治疗。
参考资料:[1]黄晓琳,燕铁斌.康复医学.第6版[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