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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疗可以治疗食管癌,主要包括新辅助化疗、术后辅助化疗、姑息性化疗,均有一定的适应证。
1、新辅助化疗:有利于肿瘤降期、消灭全身微小转移灶,并观察肿瘤对该方案化疗的反应程度,指导术后治疗。对于食管鳞癌,由于目前新辅助化疗证据不足,建议行术前放化疗效果更佳。食管腺癌围手术期化疗的证据充足,对于可手术切除的食管下段及胃食管结合部腺癌患者,推荐行新辅助化疗,能够提高5年生存率,而不增加术后并发症和治疗相关死亡率;
2、术后辅助化疗:食管鳞癌术后是否常规进行辅助化疗仍存在争议,尚未得到大型随机对照研究的支持。基于前瞻性Ⅱ期及回顾性临床研究的结果,对术后病理证实区域淋巴结转移(N+)的患者,可选择行2-3个周期术后辅助化疗。食管腺癌术后辅助化疗的证据来自于围手术期化疗的相关研究,对于术前行新辅助化疗并完成根治性手术的患者,术后可沿用原方案行辅助化疗;
3、姑息性化疗:对转移性食管癌患者,如能耐受,推荐行化疗。转移性食管癌经全身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可更换化疗方案。根治性治疗后出现局部复发或远处转移的患者,如能耐受,可行化疗。
化疗后骨髓抑制、胃肠道反应、肝肾功能损害是相对常见的不良反应,患者应该在医生的指导下做好相应的护理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