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腺垂体功能减退症的治疗包括病因治疗和激素替代治疗。激素替代治疗要求尽量符合生理要求,既要改善症状,又需避免过量。
一、病因治疗:
腺垂体功能减退症可由多种病因引起,应针对病因治疗。肿瘤病人可选择手术、放疗和化疗;对于鞍区占位性病变,首先必须解除压迫及破坏作用,减轻和缓解颅内高压症状。对于出血、休克而引起缺血性垂体坏死,关键在于预防,加强产妇围生期监护,及时纠正产妇病理状态。病人宜进高热量、高蛋白、高维生素膳食,注意维持水、电解质平衡,尽量避免感染、过度劳累和应激刺激。
二、激素替代治疗:
1、促甲状腺激素缺乏的治疗:继发性的甲状腺功能减退与原发性者一样,采用甲状腺激素替代治疗。需注意,对于促甲状腺激素缺乏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病人,血清促甲状腺激素测定无助于甲状腺激素替代治疗的监测。怀疑同时有ACTH缺乏的病人,应首先明确诊断;对同时有促肾上腺皮质激素和促甲状腺激素缺乏的病人,应首先治疗促肾上腺皮质激素缺乏,因为甲状腺激素替代治疗会加剧促肾上腺皮质激素缺乏的临床表现。
2、促肾上腺皮质激素缺乏的治疗:病人确诊存在继发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后,必须尽快补充肾上腺皮质激素。肾上腺糖皮质激素的替代剂量需要依据临床情况而定,一般为氢化可的松最大剂量不超过30mg/d或泼尼松不超过7.5mg/d。在皮质激素替代治疗过程中,要定期随访评估激素分泌功能,调整激素替代的剂量;并且要定期观测病人的体重指数、血压、血糖、血脂等。
3、生长激素缺乏的治疗:补充生长激素可以改善病人肌肉无力、血脂异常、抵抗力减弱、低血糖等,提高病人的生活质量。生长激素缺乏被认为与腺垂体功能减退症病人心血管死亡的风险增加有关。但因生长激素长期替代治疗可能增加肿瘤发生和肿瘤复发的疑虑尚未完全消除,且价格昂贵,因此其在成人腺垂体功能减退症病人中的应用价值有待进一步评价。
4、促性腺激素缺乏的治疗:对于无生育需求者,性激素替代是合适的治疗方法。女性激素替代治疗可以使病人恢复性欲,保持正常体力、改善骨质疏松,提高生活质量,但建议在绝经后停止性激素补充。男性病人可用睾酮替代治疗。补充睾酮可以减少男性腹部和内脏脂肪,增加肌肉重量和力量,改善骨质疏松和生活质量。因此即便是替代后不能恢复正常性功能,仍建议继续性激素替代治疗。促性腺激素缺乏的病人如有生育需求,可采用促性腺激素替代治疗或促性腺激素释放激素脉冲治疗。
参考资料:[1]葛均波,徐永健,王辰.内科学.第9版[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8.








诊治各种内分泌代谢病,如甲状腺疾病、糖尿病及其并发症、骨质疏松、多囊卵巢综合征、生长发育异常等,尤其是对糖尿病慢性并发症糖尿病足病、糖尿病肾脏病、心脑血管病及神经并发症有丰富诊治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