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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因其特殊的病理生理特性,其心律失常可分为老年退行性心律失常、老年病理性心律失常、混合型等。
1、老年退行性心律失常:指患者不伴有心管病和其他疾病因素,明显属于增龄性的退行性变,导致心律失常。此类心律失常往往不影响血流动力学,但是常常比较顽固;
2、老年病理性心律失常:是老年患者既往已有或新发的各种心血管病,或由其他疾病因素引起的心律失常。其心律失常发生是疾病发生发展过程中的一种症状;
3、混合型:即在老年退行性变基础上,合并心血管疾病而导致的心律失常,是临床多见的情况。
参考资料:[1]陈可冀,曾尔亢,于普林,等.中华老年医学.第1版[M].南京.江苏凤凰科学技术出版社.20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