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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性颅脑损伤的治疗,与闭合性颅脑损伤有许多相似之处,如严密观察病情,保持呼吸道通畅,防治脑水肿或脑肿胀等。但也有其特点,包括防治休克、插入颅腔的致伤物的处理、突出脑组织的保护、清创手术等。
1、防治休克:闭合伤引起休克者少见,但开放性颅脑损伤因创伤部出血过多而造成的失血性休克比较常见。因此,迅速控制出血、补充血容量、纠正休克,十分重要;
2、插入颅腔的致伤物的处理:对插入颅腔的致伤物,不可贸然撼动或拔出,以免引起突然的颅内大出血。应将病人送至有条件的单位,在对致伤物可能伤及颅内重要结构(血管等),有所预测并做好充分准备的情况下,才可在术中将致伤物小心取出;
3、突出脑组织的保护:有时由于创伤和骨折范围较大破碎脑组织外溢或脑组织经伤口突出较多见。这对缓解急性颅内压增高有利,但同时增加了感染的机会。急救处理时应注意保护突出的脑组织;
4、清创手术:开放性颅脑损伤应争取在6-8小时内施行清创术,在无明显污染并应用抗生素的前提下,早期清创的时限可延长到72小时。
参考资料:[1]陈孝平,汪建平.外科学.第8版[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