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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全血保存24小时后粒细胞与血小板均已无功能,血浆中凝血因子活性也大多明显减少,其中主要含有载氧的红细胞和维持渗透压的白蛋白,故临床上输注全血仅适用于下列情况:
1、大量血液丢失:急性失血、产后出血等大出血、严重创伤或大手术,产后大出血时丢失大量血液,载氧红细胞和血容量同时明显减少,在补充液体和红细胞的基础上,此时可适量输注全血。
2、外循环:在外科心肺分流术时做体外循环,因机器容量大可用全血。但近年来也采用晶体液结合胶体液取代,因为体外循环时可能导致机械性损伤红细胞。
3、新生儿溶血病:置换血液去除胆红素、抗体及抗体致敏的红细胞,此时可用全血。
参考资料:[1]张之南,郝玉书,赵永强,王建祥.血液病学 上下册.第2版[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