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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肝肾综合征发生的可能机制、进展速度和预后的不同,可以分成Ⅰ型和Ⅱ型。
1、Ⅰ型:在不到2周的时间里,血肌酐增加20%且超过221mol/L,肌酐清除率降低50%且低于20m/min,该型发生多与一些加速疾病进展的因素有关,如胃肠道出血大手术、急性肝炎重叠、肝硬化等;
2、Ⅱ型:患者循环功能不全相对稳定,肾功能轻度、稳定下降,血肌酐低于221mol/L,平均在178mol/L,Ⅱ型多发生于尚有一定肝功能储备的肝硬化患者,以出现利尿药抵抗的顽固性腹水为特征,生存时间较I型长,平均约6个月。
参考资料:[1]陈灏珠,林果为,王吉耀.实用内科学(下册).第14版[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3.


各型重症肝炎、慢性乙型肝炎、丙型肝炎、肝硬化腹水、急性戊型肝炎、急性甲型肝炎、急性病毒性肝炎、急性肝炎、脂肪肝、肝脏肿瘤等各种肝脏疾病及肾综合症出血热等危重传染性疾病。


急性戊型肝炎、慢性乙型肝炎、丙型肝炎、肝硬化腹水、急性甲型肝炎、急性肝炎、脂肪肝、肝脏肿瘤等各种肝脏疾病及肾综合症出血热等危重传染性疾病。




病毒性肝炎、手足口病、乙肝、甲肝、戊肝、丙肝、传染性肝炎肝硬化、药物性肝炎、肾综合征出血热等疾病的诊断与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