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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人体脊柱的稳定性通过两大部分来维持:一是内源性稳定,包括椎体、椎弓及其突起、椎间盘以及相连的韧带结构,是静力性平衡;二是外源性稳定,主要为脊柱两侧肌肉的调节与控制,它是脊柱运动的原始动力,是动力性平衡。上述任何一个环节遭受到破坏,都可能引起或诱发脊柱正常结构以及平衡功能的丧失,当脊柱功能单位(FSU)的刚度降低,导致在生理载荷范围即可出现过度活动和(或)异常活动时,称为脊柱不稳定,当由此引起一系列相应临床表现时,称为脊柱不稳征。
1、诊断:脊柱不稳定以及脊柱不稳征的诊断必须依靠影像学检查。影像学检查只能作为诊断脊柱不稳定的依据,如果要诊断脊柱不稳定征,还必须存在肌筋膜疼痛或者脊柱动态活动下的神经损害症状的临床表现;
2、鉴别诊断:脊柱不稳定主要是和各种退变性疾病及引起脊柱不稳的各种原发性疾病进行鉴别诊断,很多退变性疾病在早期阶段常常首先表现为脊柱不稳定,例如颈椎病、腰椎管狭窄症等,脊柱不稳可以作为这些疾病的并发症存在。
参考资料:[1]姜虹.骨外科学 高级医师进阶.第1版[M].北京.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2016.

专攻各种脊柱疾患,包括各种颈椎病、腰椎病、脊柱结核、脊柱畸形、脊柱肿瘤,在省内外数十家医院实施各种脊柱手术累计近万例。


长期从事脊柱脊髓损伤、代谢性骨病、骨组织重建与修复等领域的基础与临床研究。并对对各类脊柱畸形的诊断和治疗颇有造诣,如特发性脊柱侧弯、强直性脊柱炎并脊柱后凸畸形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