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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阳的基本特性主要包括普遍性、相关性、相对性以及规定性四种特性,具体阴阳体现如下:
1、普遍性:阴阳是天地万物发生发展、运动变化的总规律,因此阴阳的对立统一法则广泛存在。凡属于相互对立、相互关联的事物和现象,或同一事物相互对立统一的两个方面,皆可以用阴阳来分析概括;
2、相关性:用阴阳属性划分的事物和现象,或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必须是相互关联的,即必须在同一范畴或同一层次当中;
3、相对性:事物的阴阳属性并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如《局方发挥》言:“阴阳二字,固以对待言,所指无定在。”这种相对性体现在阴阳的无限可分性和阴阳的相互转化性;
4、规定性:阴阳学说作为认识论、方法论,依据阴阳属性的特征,可将自然界相互对立、相互关联的事物或现象分成阴阳两类。
参考资料:[1]王键.中医基础理论.第2版[M].北京.中国中医药出版社.20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