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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特异性(特发性)心包炎可以采用非甾体类解热镇痛抗炎药、麻醉类镇痛药、糖皮质激素等药物进行治疗。
1、非甾体类解热镇痛抗炎药:一般疗程为2周。
2、麻醉类镇痛药:非甾体类解热镇痛抗炎药效果不佳者,应用麻醉类镇痛药辅助治疗。
3、糖皮质激素:非甾体类解热镇痛抗炎药效果不佳者,短暂应用糖皮质激素,如泼尼松等。
对于复发和反复发作的心包炎,给予第二个2周疗程的非甾体类解热镇痛抗炎药或糖皮质激素或试用秋水仙碱疗法。顽固性复发性心包炎可考虑外科心包切除术。
参考资料:[1]路岩.心血管内科学 高级医师进阶.第1版[M].北京.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20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