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诊医院: 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 输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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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配血的血样标本必须是输血前几天内

    发布时间:2023-09-06    编辑:徐文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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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配血的血样标本,必须是输血前三天内,最好是当天的标本。因为交叉配血的血样标本,它的抗凝管是紫色盖子,即血样试管内含有EDTA抗凝剂(乙二胺四乙酸),也就是依地酸抗凝剂,能够防止血液凝固,一般在保持温度2℃—8℃的情况下。

抗凝管保存血样时间不能超过七天,即七天之内可用于交叉配血。但临床上,输血患者病情复杂,每天或每时每刻可能会用到各种不同的药物,也可能会有不同的血液制品输注,使得患者每天的血液标本里的成分不同。

比如患者在用到新的抗生素,是否会出现新的药物抗体,如果输注不同的血液制品,是否会出现新的红细胞意外抗体等。原先存在患者体内的药物抗体或者红细胞意外抗体,会随着时间也会慢慢消失。

以上这些药物抗体或者是红细胞体外抗体,均会影响交叉配血的结果。为此,交叉配血的标本一般要求是输血前三天内,而且最佳是当天采集的血样标本进行交叉配血。

    擅长:血液病诊治、临床输血研究与管理,各类贫血、出血与胃肠道内科疾病的诊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