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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透析之前,一般建议在预计透析之前的半年到一年时,可以进行动静脉内瘘手术的治疗,患者需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
做动静脉内瘘手术,主要是因为内瘘建立之后并不是立即可以应用,而是需要一个成熟期,这个成熟的时间在2-3个月。如果时间选择得太短,即使内瘘已经建立了,但需要透析的时候还没有成熟,并不能用,此时可能就需要插管,因此可能会导致血管损伤和并发症增多。
但如果所选择的时间太长,比如提前1-2年做,一般也没有必要,太早手术后病人还可能会出现其他内瘘并发症。临床上一般建议在预计透析半年到一年的时间前,可以建立动静脉内瘘的手术。
慢性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建议在肾小球滤过率大约在15%时,可以考虑建立动静脉内瘘,这样可以有充足的时间等待内瘘成熟,顺利进入透析治疗,而不会出现需要临时静脉插管的情况,继而导致其他并发症以及医疗花费明显增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