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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克治疗的原则有积极处理原发病、补充血容量、血管活性药物的使用、纠正酸碱平衡失调和电解质紊乱等。
1、积极处理原发病:在积极治疗休克的同时,寻找引起休克的原因,针对病因进行治疗;
2、补充血容量:对于低血容量休克扩容治疗是抗休克治疗的基本手段,扩容所用的液体应包括晶体液和胶体液,晶体液与胶体液之比为3:1补液原则先快后慢,先晶后胶;
3、血管活性药物的使用:在充分扩容的基础上血压仍不稳定或内脏循环灌注仍不足时,可考虑应用血管活性药物以稳定血液循环,维持脏器灌注。主要包括血管扩张药物、血管收缩药物和强心药物三大类;
4、纠正酸碱平衡失调和电解质紊乱:主要是纠正酸中毒和高或低钾血症,纠正酸中毒可增强心肌收缩力,恢复血管对血管活性药物的反应性。
参考资料:[1]李俊.临床药理学.第6版[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