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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后诊断白血病能否继续妊娠,取决于白血病的类型以及疾病的发病时间。
1、急性白血病:对于急性白血病来说,由于其病情进展迅速。目前认为,如早孕期诊断急性白血病,应及时终止妊娠后开始化疗。妊娠中晚期发病的,由于化疗对胎儿影响不大且无传染白血病危险,故可以继续妊娠。妊娠晚期也可以在剖宫产获得活婴后再化疗,但有可能会影响母亲的结局;
2、慢性白血病:孕期诊断的慢性白血病患者绝大多数处于慢性期,该时期的慢性白血病虽然具有恶性肿瘤的特征,但表现为一个相对良性的过程,一般可持续约1-4年。因此,这类患者尤其是妊娠中晚期发病的患者,可以顺利渡过妊娠期。
参考资料:[1]曹泽毅.中华妇产科学 (上册).第3版[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