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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发生化疗药物外渗时,应立即停止输液,保留血管通路装置,使用注射器回抽静脉通路中的残余药液后拔除PVC或PORT无损伤针。
当深部组织发生中心静脉化疗药物外渗时,应该遵医嘱行X线检查,确定导管尖端的位置,评估肿胀范围及外渗液体量,确认外渗的边界并标记,观察外渗区域的皮肤颜色、温度、感觉、关节活动和外渗远端组织的血运情况。
发泡性药物外渗时应遵医嘱进行相应的药物,进行局部封闭,封闭时应避免损伤CAVD,根据外渗药物的种类,相应的解毒剂和治疗药物有所不同。如果是与DNA结合的蒽环类药物外渗时应该应用右丙亚胺,避开外渗部位静脉内输注。
如果是与DNA结合的蒽环类药物和丝裂霉素外渗,建议外渗10分钟内开始应用二甲亚砜。用1-2mL该药,用棉签或纱布涂抹于>外渗面积2倍的皮肤表面,自然晾干,4-8h1次持续7-14天。
当氮芥丝裂霉素、更生霉素和高浓度的顺铂发生大范围外渗时,应用硫代硫酸钠处理。当非DNA结合的长春花碱类和紫杉醇类化疗药物外渗时,建议外渗1h内开始应用透明质酸酶,平均分5次,在外渗部位顺时针方向皮下注射,每外渗1mL药液时用1mL透明质酸酶。
化疗药物发生外渗24-48h内宜给予干冷敷或冰敷,每次15-20min每天≥4次,奥沙利铂植物类化疗药物外渗可给予干热敷。成人温度不宜超过50-60℃,同时还要注意药物外渗后,要抬高患肢,避免局部受压。如局部肿胀明显,可以给予50%的硫酸镁、如意金黄散等湿敷。

治疗胃癌、肝癌、食道癌、肺癌、结肠癌、胰腺癌、胸腔积液、主动脉瘤、卵巢肿瘤、咽部肿瘤等恶性肿瘤。







治疗上皮样肉瘤、主动脉瘤、乳头状瘤、动脉瘤、周围动脉瘤、垂体瘤、子宫肌瘤、恶性肿瘤、淋巴瘤、甲状腺瘤等。

治疗胃癌、肝癌、食管癌、肺癌、淋巴瘤、直肠癌、乳腺癌、卵巢癌、鼻咽癌、结肠癌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