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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甲等
感染性疾病(包括所有的法定传染病)的诊治,包括中枢神经系统感染、肺部感染、鼠疫、霍乱、艾滋病、麻疹、出血热、破伤风、百日咳等。
儿童肝病、新生儿黄疸、新生儿窒息复苏,以及流脑、乙脑、麻疹、水痘、猩红热、手足口病、腹泻病等感染性疾病的临床诊治。在阻断乙肝病毒、艾滋病病毒母婴传播方面,具有成功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