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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
三级甲等
足踝部复杂外伤、Lisfranc骨折脱位、严重先天性足踝畸形、血友病性足踝病变、痛风性足踝部骨缺损、严重类风湿性前足病变等足踝疾病的治疗。
骨关节炎、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等自身免疫性疾病所致关节疾患,以及激素、酒精等所致股骨头坏死及先天性髋关节发育不良的外科治疗。
软组织肿瘤、骨肿瘤、脊柱肿瘤、肢体肿物的手术治疗,骨质疏松症、腰腿痛、颈肩痛、肢体骨折和关节炎等常见病的诊治。
创伤性疾病、骨关节疾病、脊椎疾病、肌肉与神经性疾病、骨肿瘤等,包括骨质疏松、颈椎病、骨质增生、腰肌劳损、类风湿性关节炎、肌肉断裂、肌腱损伤、肌肉损伤、纤维肌痛症、灼性神经痛、胫后神经痛等疾病的诊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