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性便秘治疗建议

    发布时间:2015-04-30   来源:中华康网   

  1.保证正常的纤维摄入量、液体摄入量和运动量。

2.便秘患儿不推荐常规使用益生元或益生菌。

3.不推荐传统治疗方法基础上的强化行为治疗。

4.根据专家意见,对于4岁以上的便秘患儿,建议进行如厕训练,予以解释和指导。

5.不推荐其他的生物反馈治疗。

6.不建议常规使用多学科治疗或替代疗
法。

7.粪便嵌塞患儿一线治疗:聚乙二醇电解质(福松,下文简称PEG)口服,1.5g/(kg・d),连续服用3-6天。

  8.若PEG无效,粪便嵌塞患儿可行灌肠治疗,每日一次,持续3-6天。

9.PEG可作为一线维持治疗。起始剂量为一线维持治疗。起始剂量0.4g/(kg・d),根据临床表现调整剂量。

10.经PEG治疗的患儿,无需行灌肠治疗。

11.若PEG无效,乳果糖可作为一线维持治疗。

12.专家建议,补充治疗或二线治疗可采用镁乳、矿物油和刺激性泻剂。

13.维持治疗应持续至少2个月。待便秘症状全部缓解至少一月后,方可停止治疗。

14.在进行如厕训练期间,若训练有效仅可停药一次。

15.顽固性便秘患儿,不推荐常规使用鲁比前列酮、利那洛肽和普卢卡必利。

16.顽固性便秘患儿可行顺行灌肠检查。

17.顽固性便秘患儿不建议常规使用TNS(经皮神经电刺激)。

该循证指南规范了功能性便秘患儿的评估与治疗,同时也关注其生活质量的提高。此外,6月以下的患儿以及较大的婴幼儿及儿童,均应分别采用特殊的循证方法。此指南可作为日常诊疗常规以及更多临床研究的依据。而更好地评估诊断和治疗婴幼儿功能性便秘,还需进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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