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产的诊断原则具体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6-04-01   来源:中华康网   

  早产的诊断并不难,一般来说,主要是根据临产的诊断标准,当然,早产患者一定会有相关症状表现出现,但具体症状不同患者表现形式会有不同,就以炎症因素来说,由于孕妇炎症因素比较复杂,因此,诊断早产应该根据多方面进行综合诊断。下面,就早产的诊断原则进行介绍。

  诊断依据:

  1.妊娠在满28周至不满37周之内出现与足月产相似的临床表现。 2.宫颈管变短,消失及宫口扩张。若宫口〉4cm或胎膜已破则早产不可避免。 3.超声波检查示胎儿未成熟。

  治疗原则:

  1.卧床休息。 2.胎儿存活,胎膜未破,宫口扩张〈4cm者给予药物抑制宫缩。 3.胎膜已破者应尽量提高围产儿的存活率,同时给予抗生素防感染。

  用药原则:

  1.对宫缩不规则者以口服舒喘灵为主,后者慎用。 2.胎儿珍贵或症状明显者则静脉用药为主,口服药物及其他支援疗法为辅。

  辅助检查:

  1.对首次发生早产者检查专案以检查框限“A”为主; 2.对既往有过流产、早产者或疑子宫有病变者检查专案可包括检查框限“A”、“B”或“C”。

  早产并不是无法预防,对于预防来说,这类女性最好是及时补充身体中的叶酸,同时注重营养的问题,做到最大程度上正常年龄生育,过早或者过晚都有早产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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