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力衰竭:从最新指南到临床实践

    发布时间:2015-12-05   来源:中华康网   

   我国对35-74岁城乡居民共15000多人随机抽样调查显示,心衰患病率为0.9% ,心衰患者约为400万。 2007年中国心衰诊疗指南指出心力衰竭患者死亡率高,有临床症状的患者5年生存率与恶性肿瘤相仿。 其次心力衰竭患者反复入院治疗很常见,超过50%的患者半年内即需要再入院治疗,因此从危险因素开始,重视药物选择,预防患者发生心力衰竭就显得特别重要。  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心血管内科赵玉英

  心力衰竭发生发展的主要机制:在初始的心肌损伤以后,交感神经系统和RAAS系统兴奋性增高,多种内源性的神经内分泌和细胞因子被激活, 这种激活能在短期内维持循环及重要器官的血液灌注,对心功能起一定的代偿作用,但其长期、慢性激活则会促进心肌重构,加重心肌损伤和心功能恶化,后者又进一步激活神经内分泌和细胞因子等,形成恶性循环,最终导致心功能失代偿,导致心力衰竭发生。因此,治疗心衰的关键就是早期阻断神经内分泌的过度激活,阻断心肌重构,从而延缓预防心衰的发生或者心衰发生后,提高患者生活质量,降低患者的死亡率。

    2009年美国AHA/ACC、2009欧洲ESC心衰指南,根据心衰发生发展的过程,从对心衰的高危人群;直至难治性心衰,分成 A、B、C、D四个阶段,更加强调了从“防”到“治”的全面概念;以及不同阶段的治疗对策。  A期:有心衰的高危因素,没有心脏器质性病变。高血压、冠心病、心脏毒性药物使用史、酗酒、心肌病家族史等;B期:有心脏器质性病变,但从无心衰症状。LVH、LV扩大或收缩功能降低、曾有心肌梗塞史、无症状心脏瓣膜病等;C期:有心脏器质性病变,有或曾有心衰症状:有或曾有左室收缩功能不全导致的呼吸困难或乏力;D期:终末期心衰:病人经常因心衰住院并常不能安全出院;病人住院心脏移植;特殊的治疗措施,如持续静脉输入正性肌力药物、机械循环支持。

  A期心力衰竭的治疗:主要是危险因素的控制:高血压患者根据不同人群确定目标血压值,糖尿病患者控制血糖、加ACE抑制剂;动脉粥样硬化疾病患者控制高脂血症、戒烟、服用ACE抑制剂;其它引起心脏损害因素:戒酒、停用心脏毒性药物、甲亢的治疗、心律失常的治疗等。

  B期心力衰竭的治疗:包括A期心力衰竭治疗的有效措施(I类适应证)和预防心血管事件的发生。如急性心肌梗死:尽早冠脉再通,尽早应用ACE抑制剂和β-阻滞剂;陈旧性心肌梗死:控制高血压、控制高脂血症,应用ACE抑制剂和β-阻滞剂防止心脏重构;对于慢性左心功能不全但无症状患者,推荐应用ACE抑制剂、β-阻滞剂、控制快速心律失常;不建议使用洋地黄类药物。

  C期心力衰竭的治疗(临床上最关键):

  1.一般治疗措施:A期和B期的有效治疗措施(I类适应证);限钠摄入(3g以下);鼓励体力活动(失代偿期或急性心肌炎时除外); 避免服用下列药物:抗心律失常药(仅胺碘酮不增加死亡率):钙拮抗剂(仅安氯地平不增加死亡率):非甾体类抗炎药(降低利尿剂和ACE抑制剂的疗效增加其毒性):监测并维持血钾于安全范围(3.8-5.2);病人教育,增加依从性。

  2.应常规使用的药物治疗(重点)

  2.1利尿剂  利尿剂的短期效果是降低颈静脉压力、减轻肺充血及外周水肿;中期效果增加心功能、增加运动耐量、减轻症状;长期效果尚无结论,无对死亡率的影响的临床试验报道。使用种类首选袢利尿剂:速尿、呋塞米等,效果最好,可同时清除自由水,不易耐受,肾功能不好时仍有效。 正确合理应用利尿剂是心衰治疗成功的关键:剂量不足,液体储留降低ACEI的有效性、增加β-blocker的危险性;剂量过大造成血容量减少,增加ACEI(及其它血管扩张剂)的危险,致低血压,肾脏灌注不足。有液体储留表现或曾有液体储留病史,但无血容量不足的心衰患者应该使用利尿剂,应小剂量开始,剂量增加直到尿量增加体重减少(0.5-1.0Kg/d),达到并保持无水肿及液体储留状态(体重监测)发生利尿效果不好时应判断是否受其他药物影响如非甾体抗炎药,可换为静脉制剂或加其它利尿药,同时应用增加肾脏灌注的药物如小剂量多巴胺。

  2.2 ACE抑制剂:  ACE抑制剂可以减轻症状,增强运动耐量、延长生存期、减少住院率、猝死率、总死亡率。所有由左室收缩功能不全导致的心衰都应该尽早应用ACEI;应与利尿剂(现有或近期曾有液体储留)联用;优先于其他血管扩张剂(肼苯哒嗪、硝酸盐制剂);曾有严重副反应者(血管水肿、无尿肾衰)、低血压、高血钾、孕妇不能使用。药物的选择无差别;低剂量开始并逐渐增加,1-2周复查肾功电解质,尽量达到能耐受的最大剂量。症状最早在48小时内改善,但大多需数周甚至数月,即便症状无改善也要继续服用,不能骤然停药。副作用包括血管紧张素抑制导致的副作用和激肽激活导致的副作用。1.低血压,大多在使用的头几天出现,易出现于血容量不足、利尿过猛、低钠血症时。首剂应用容易出现,不必停药(注意其它药物作用)。2.肾功能恶化,可使肾小球滤过减少,出现氮质血症,IV级心衰易出现,这时先减利尿剂的用量,不能减利尿剂的用量时,若氮质血症为中度,可不停药。3.高血钾,易出现于同时使用补钾、保钾药物、肾功能降低时。激肽激活导致的副作用包括:1.咳嗽,50%中国人可出现,于1月内出现,停药后1-2周消失,一定要明确其是咳嗽的原因,也是其作用机制之一,能忍则忍,尽量不停药;2.血管水肿,1%出现,马上停药。

  2.3β-阻滞剂  主要药物包括美托洛尔、卡维地洛、比索洛尔。可以减轻症状、降低总死亡率和入院率。适应症包括所有由左室收缩功能不全导致的心衰。但有症状的心动过缓、心脏阻滞、气道疾病等不宜使用; 与ACE抑制剂联用可以进一步降低死亡率,与利尿剂联用,利尿剂能抵消其钠水储留的副作用。一般小剂量开始,逐渐增加到目标剂量,病情恶化时,尽量采用利尿等其他治疗措施稳定病情,无效或须采用正性肌力药物时须暂时停药。副作用包括:1.液体储留,起始治疗时易发生,一般无症状, 这时不需停药,可以通过增强利尿减轻液体潴留;2.疲乏无力,症状轻者,继续使用,数月后可能消失,症状重者,减量,伴低血压者,停药;3.心动过缓和心脏阻滞,无症状者,继续使用,有症状者,减量;部分病人可考虑起搏治疗(可直接考虑CRT-P/D);4.低血压,首剂出现者,再次应用症状可不复发,若水丢失过多,减量利尿剂,与ACE抑制剂错开时间服用,若无效,则减量ACE抑制剂。

  2.4地高辛: 在心衰治疗中短期或中长期应用减轻症状,增加生活质量和运动耐量,长期使用减轻症状,增加生活质量,减少住院率,但减少死亡率。适应症包括:应用利尿剂、ACE抑制剂、 β-阻滞剂效果不佳者;心衰伴慢性心房颤动者;心衰急性失代偿时。窦性及房室阻滞时不宜使用(注意合用药物)。使用方法:以0.125mg-0.25mg/天起始并维持,不需要予负荷剂量;无需采用血清浓度监测。

  2.5其它有效的药物或治疗措施

  醛固酮拮抗剂: 安体舒通,用法:IV级心功能,已用4种基本药物基础上,注意监测血钾,因无临床试验依据,III级心功及以下不推荐使用。

  肼苯哒嗪+消心痛:作用机制:硝酸酯类可抑制心肌和血管生长,肼苯哒嗪可阻止心衰的进展,防止对硝酸酯类耐受,在地高辛和利尿剂基础上加用,减少总死亡率,不减少住院率。

  双心室同步起搏(CRT):QRS增宽者,使心肌收缩再同步化,双心室起搏能逆转左室重构,改善心功能;适应症包括晚期充血性心力衰竭,NYHA心功能分级 Ⅲ―Ⅳ; LVEF ≤35%;  QRS时间:≥130C150ms(LBBB); LVEDD(超声)>55或60mm; LVEF ≤35%,QRS 持续时间≥ 0.12秒,合并房颤,经最佳药物治疗,心功能仍为NYHA III~IV级的患者,可进行CRT(用或不用 ICD) 治疗;LVEF ≤35%,经最佳药物治疗,心功能仍为NYHA III~IV级,经常需要心室起搏的患者,可进行CRT治疗。

  运动训练: 临床试验显示运动训练可减轻症状,增加运动耐量、增加生活质量,减慢心衰进展,长期试验结果尚缺乏,因此推荐病情稳定者,运动量可做到最大耐量的40-70%,20-45分钟/次,3-5次/周。

  2.6 不推荐使用的药物或治疗措施:营养补充和激素治疗,包括:辅酶Q10、肉(毒)碱、牛磺酸、抗氧化剂、生长素、甲状腺素。间歇性的静脉正性肌力药物长期使用,增加死亡率。

   D期心力衰竭的治疗:A、B、C期的I类适应证。推荐仔细识别和控制难治性终末期心衰患者液体潴留,进一步限制钠摄入(每天2g以下),增加袢利尿剂剂量或加用其它利尿剂,静脉使用袢利尿剂(可加用增加肾灌注的药物),轻中度的氮质血症可不停用,严重者透析。 D期心衰对ACEI和β-阻滞剂反应良好,建议小剂量开始使用。收缩压低于80mmHg,或低灌注状态不能使用ACEI,有明显容量超负荷者和正在用正性肌力药物者不能用β-阻滞剂,不能耐受ACEI和β-阻滞剂者可用肼苯哒嗪+消心痛。静脉血管扩张剂和正性肌力药物常同时应用,并不一定需要有创的血流动力学监测,一旦病情稳定及时停用并换上口服药物。上述治疗无效,可考虑心脏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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