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人群为GDM的高危人群。母亲年龄大(ADA建议年龄>25岁为高危)。糖尿病家族史,孕前肥胖,孕前患多囊卵巢综合症以及既往GDM史,巨大儿史,不良孕产史,新生儿畸形史者GDM风险增加。近年来,一些新的高危因素也受到关注,孕妇的出生体重(出生时低体重儿),乙肝病毒表面抗原携带,地中海贫血,高血红蛋白,孕早,晚期铁蛋白浓度升高等。2012年ADA公布的"糖尿病诊疗指南"中,强调由于全球肥胖和糖尿病持续流行使得更多育龄女性患T2DM的风险增加。因此,建议具有糖尿病危险因素的孕妇,应该在首次产前检查时进行血糖检查,以除外孕前糖尿病。
首次产检:具有糖尿病高危因素孕妇首次产检,应采用现有常规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标准筛查2型糖尿病(T2DM),诊断采用非妊娠期的诊断标准。
妊娠24-28周:所有未确诊糖尿病(DM)的孕妇应于妊娠24-28周行75gOGTT筛查,取消两步法(即取消50g葡萄糖筛查),妊娠糖尿病的诊断界值为:空腹血糖大于或等于5.1mmol/L,服糖后1小时大于或等于10.0mmol/L,2小时血糖大于等于8.5mmol/L,任意一点血糖值超过上述水平即可诊断为GDM。
产后长期筛查糖尿病:GDM孕妇于产后6-12周进行DM筛查,采用HbAic以外的检测方式。
有GDM病史的女性产后长期进行DM或糖尿病前期的筛查(OGTT检测),至少每3年进行1次OGTT复查,以明确是否进展为DM或糖尿病前期。有GDM病史的女性确诊糖尿病前期后应接受生活方式干预或二甲双胍治疗以预防发展为糖尿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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