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对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作出了严格规定,并且要求最终在食品中的铝残留量不能超过100毫克每公斤。根据最新风险评估结果,国家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发布公告,宣布调整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昨日,上海市食药监局也表示,今后将严格执行国家的最新规定,在日常监管中对相关企业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情况加强监管,特别是针对数量广大的街头餐饮摊贩,会重点纳入监管范畴。
据风险评估专家介绍,按照调整后的标准,含铝添加剂的摄入量基本能降一半左右。“膨化食品是儿童消费量比较大的食品,儿童需要更好地保护,因此膨化食品中不许再使用含铝添加剂。”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主任助理王竹天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