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对这些细节进行了证实:“2015年夏天,张某在慈溪市浒山街道峙山公园锻炼时认识被告人赵某A,后多次向赵某A提出雇凶捅刺赵某。”
之后,2016年2月,赵某A介绍了杀手赵某B给张某。张某和赵某B协商好,愿意拿15万元给赵某B,作为他杀赵某的报酬。
此前,基本上对于此案的报道都认为婆婆带杀手赵B踩点后,将张某叫到一楼架空层后由赵B对小赵实施杀害,婆婆未参与杀人。
然而,在判决书中,却公布了一个细节:婆婆张某某曾亲自参与杀害儿媳小赵,并清理现场。
判决书中写道,“雇佣的凶手赵某B上前持刀捅刺被害人腹部后逃离”后,张某某继续用刀捅刺她,致媳妇小赵腹部主动脉、下腔静脉、肝脏被刺破而失血性休克死亡。
张某某随后还将儿媳拖至该架空层西侧用废弃门板掩盖,并清理现场血迹后逃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