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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是上海市卫生计生委所属负责本市妇幼保健工作的全额事业单位,整合了原上海市妇女保健所、上海市儿童保健所和上海市计划生育技术指导所,总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
发展历史
2009年06月,成立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筹),牌子挂在上海市计划生育技术指导所,具体负责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筹建工作。
2011年11月,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开始施工,
2017年5月26日,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同意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成立“上海市‘健康孩’协同创新中心”。
2014年1月,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启用。
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妇幼保健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承担国家重大妇幼保健任务的实施,承担妇幼保健发展规划、工作规范和方案的实施,开展妇女健康、儿童健康、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生殖健康等妇幼保健工作。
负责本市妇幼保健工作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组织对区县妇幼保健机构的业务考核;协助开展妇幼卫生绩效考核工作。
承担本市妇幼保健信息资源规划;建设和管理妇幼保健信息网络平台;监测、收集、分析、上报国家和本市的妇幼卫生数据。
承担本市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具体实施,负责草拟规划、计划和宣传、培训资料。
负责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会诊抢救的组织协调工作;孕产妇死亡评审、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以及妇幼保健相关技术服务规范的拟定和质量评价。7.承担《出生医学证明》等有关妇幼保健法定证明、证件的管理事务。
开展妇幼保健基础性和应用性科学研究,推广妇幼保健服务适宜技术;参与拟订国家和本市妇幼保健相关技术标准。
开展以实验性和示范性为导向的妇女保健和儿童保健服务,规范指导医疗保健机构开展妇幼保健工作;妇幼保健相关领域国内外技术合作与学术交流。10.承办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所获荣誉
2024年5月9日,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获得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上海市健康促进委员会办室主办的第二届上海市健康科普推优选树活动三等奖、优秀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