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发性肝癌放疗的5大指征

    发布时间:2016-02-13   来源:中华康网   

  放射治疗是恶性肿瘤治疗的基本手段之一,但在20世纪90年代以前,由于放疗效果较差,且对肝脏损伤较大,因此,原发性肝癌患者较少接受放疗。

  20世纪90年代中期之后,三维适形放疗和调强适形放疗等现代放疗技术逐渐成熟,为放疗在肝癌治疗中的应用提供了新的机会。肝癌的放疗指征:

  1、肿瘤局限,因肝功能不佳不能进行手术切除,或肿瘤位于重要解剖结构,在技术上无法切除,如手术切除困难的肝门区肝癌,或拒绝手术,且位于肝右叶的癌灶<10cm。

  2、手术后有残留病灶者,术后局部复发或肝内转移。

  3、合并肝硬化或其他内科疾病不能耐受手术的小肝癌。

  4、需要肝脏局部肿瘤处理,否则会产生一些并发症,如肝门胆管的梗阻、门静脉和肝静脉瘤栓,对肝门胆管的梗阻患者可以先进行引流,缓解黄疸,再进行放疗。

  5、远处转移灶的治疗,如淋巴结转移、肾上腺转移以及骨转移,放疗可减轻患者的症状,改善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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