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诱发型哮喘的诊断
运动诱发型哮喘的诊断要件为须让哮喘病童在通常的室内空气中於运动前,和运动如绕圈子跑,持续六到八分钟後,测其肺功能,若所得结果如下即可诊断之。
1. 运动後比运动前的最大呼气流量(PEFR)或第一秒的强制性呼气容量(FEV1)降低百分之十以上
2. 运动後比运动前的气道特别传导度(SGaw)或肺活量中段呼气流量速(FEF50)降低百分之三十五以上但通常进行此诊断时须於病童无临床症状且其呼气流量大於预测值的百分之七十五时进行诊断,若病童之呼气流量小於预测值的百分之七十五时则先给予支气管扩张剂後再进行诊断。且此诊断的进行须距离上次运动诱发哮喘後达三小时以上,以避免不发作期之干扰。
运动诱发型哮喘病童的体育训练
哮喘与运动的相互关系讲解:如同前面文章所言,运动乃为造成哮喘病童发作的众多因素之一,故我们可知运动本身并无法治疗哮喘病,此现象可由许多文献证实单独进行六个星期至六个月的游泳训练可增进病童工作容量,社交范围,肺部氧气的摄取能力,但对运动诱发型哮喘的严重度却少有显著改善而得到印证。故当我们安排哮喘病童进行一种运动训练之前,最好先能了解下列所述之处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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