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不宜用浙贝

    发布时间:2016-08-03   来源:中华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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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贝母,中药名,为百合科植物浙贝母的干燥鳞茎。初夏植株枯萎时采挖,洗净。大小分开,大者除去芯芽,习称“大贝”;小者不去芯芽,习称“珠贝”。分别撞擦,除去外皮,拌以煅过的贝壳粉,吸去擦出的浆汁,干燥;或取鳞茎,大小分开,洗净,除去芯芽,趁鲜切成厚片,洗净,干燥,习称“浙贝片”。

大贝,为鳞茎外层的单瓣鳞叶,略呈新月形,高1~2cm,直径2~3.5cm。外表面类白色至淡黄色,内表面白色或淡棕色,被有白色粉末。质硬而脆,易折断,断面白色至黄白色,富粉性。气微,味微苦。

珠贝,为完整的鳞茎,呈扁圆形,高1~1.5cm,直径1~2.5cm。表面类白色,外层鳞叶2瓣,肥厚,略似肾形,互相抱合,内有小鳞叶2~3枚和干缩的残茎。

浙贝片,为鳞茎外层的单瓣鳞叶切成的片。椭圆形或类圆形,直径1~2cm,边缘表面淡黄色,切面平坦,粉白色。质脆,易折断,断面粉白色,富粉性。

浙贝母主治热痰咳嗽、外感咳嗽、阴虚咳嗽、痰少咽燥、咯痰黄稠、肺痈、乳痈、痈疮肿毒、瘰疬等症。现代药理实验证明,贝母有镇咳、降压、升高血糖等作用。

哪些人不适合食用浙贝

大部分患者是可以选择服用浙贝母的,治疗效果显著,但是对于浙贝母寒痰、湿痰及脾胃虚弱者慎服,且不宜与乌头类药材同用。

在动物实验中发现,浙贝母碱及去氢浙贝母碱对小鼠静脉注射的最小致死量约0.9毫克/公斤(可能系9毫克/公斤之误)。早年曾报道另一种浙贝母碱对家兔的最小致死量为10~12毫克/公斤(静脉),对猫为8~10毫克/公斤(静脉)。中毒症状为呼吸抑制,瞳孔散大,震颤,惊厥,便溺。致死原因为呼吸衰竭,亦可能与形成变性血红蛋白有关。

浙贝母是常用的一种中药材,虽然动物实验证明它的一些有效成分具有一定的毒性,可是在临床食用中副作用并不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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