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为15项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松绑”

    发布时间:2017-11-23   来源:中华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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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广西自治区物价局、卫计委、人社厅联合发文《关于放开我区特需医疗服务项目(第二批)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包括“知名专家门诊诊查费”在内的一批公立医疗机构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正式放开,新政策将自2017年12月15日起施行。放开特需医疗服务的价格,这意味着把非基本医疗服务价格放开给市场,让价格杠杆的激励、引导、约束作用发挥得更好,有效地促进全区医疗机构有序竞争,更好地满足患者不同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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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放开后是否意味着价格上涨,老百姓看病贵?又将对公立医疗机构带来什么影响呢?对此,记者进行了采访。

15项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松绑”

记者了解到,特需医疗最早出现在上世纪90年代,随着收入水平和个性化的医疗需求增多,一部分患有疑难杂症、病史较长的患者希望就诊时可以通过支付较高的挂号费用,享受到人少安静的就诊环境,并能与大专家拥有较长时间的交流。因此,部分公立医院开始在门诊挂号、住院条件、护理等方面尝试提供特别需求服务,收费标准相应提高。

而在今年3月,广西第一批公立医疗机构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放开,共有62项开始实行市场调价管理。此次第二批公立医院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放开的共有15项,包括知名专家门诊诊查费、脱瘾治疗、脱抑治疗、家庭产待一体化产房自然分娩、家庭产待一体化产房剖宫产等市场竞争比较充分、个性化需求比较强的医疗服务。其中,放开知名专家门诊诊查费的规定,待自治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另行制定相关管理办法,明确知名专家资格条件、遴选程序、诊疗规范以及准入退出机制,落实知名专家人选后执行。

另外,根据广西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工作安排及医疗服务价格分类管理情况,今后仍将分批放开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同时,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仍将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医院不能随意定价或涨价

《通知》中明确,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医疗机构自行确定。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医疗服务成本核算和成本控制管理制度,具体项目价格的制定和调整应以医疗服务成本为基础,体现医疗服务项目技术含量、医疗风险程度,兼顾市场供求并综合考虑群众承受力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

老百姓对医疗价格的变动最为敏感,实行市场调节价,是否意味着这些项目的价格有可能会涨。对此,有不少群众心存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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