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开药价后低价药价格升百倍?因为改革不到位

    发布时间:2015-11-05   来源:中华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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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1日起,国家取消部分低价药最高零售价,初衷是提升药企生产低价药的积极性、减轻患者使用高价药的负担。“松绑”五个月了,媒体走访广州市场发现,“松绑”过后低价药价格应声上涨,涨价少则几倍,多达上百倍。医院药房采购人员喊“采购难”,想买一种药,药厂报价贵的不敢选,报价便宜的又抢不到。患者也有了新烦恼,药价暴涨,病人被迫换药。

当初推行药价改革,最大的一个担心,就是会出现药价暴涨,加剧“看病贵”。想不到一语成谶,出现这样的情况,是谁也想不到的。但即便如此,也不要把板子全打在改革身上,更不要怀疑否定当初的改革。

问题是时代的声音,也是改革的信号。提到过去的医药市场,人们第一印象就是行政干预过多,以至于跟已经市场化的药品科研、生产、流通、使用等发生矛盾,出现了许多扭曲的现象。比如说一些廉价药“有价无货”,说起来价格不高,但根本就买不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适用于所有市场,自然也包括医药市场。这一背景下,药价放开,应运而生。

没有一成不变的问题,也没有一劳永逸的改革。旧的问题解决了,新的问题又会产生。现在出现的药价暴涨问题再一次说明了,“改革是由问题倒逼而产生,又在不断解决问题中而深化”。但必须认识到,目前的问题是进程中的问题,并不是改革本身的问题,更不能去“大胆的假设”,认为当初不改革就不存在现在的问题了。想想过去“一限就死”,有些廉价药“换装重生”,这些问题难道逊色吗?

有必要分析,现在医药市场,到底是出现了普遍的暴涨,还是个别的暴涨?就目前来看,恐怕还不能说是普遍上涨,媒体在报道用词上也是谨慎选择了“部分”。还有必要分析,造成药价暴涨的原因到底是什么,是因为过去长期价格倒挂,现在“恢复性反弹”,还是因为医企合谋,共同推动了“报复性涨价”,以至于超过了国家规定的涨幅范围?如果是因为前者,只能选择接受,因为在商言商,很难指望一款药品长期倒挂,这不符合市场规律,也不符合道德情操。而且价格扭曲,容易带来市场变形。

更有必要追问,如果存在不正常涨价,有没有制度救济,进行必要的干预和纠偏?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朱恒鹏表示,药价只要没有超过国家规定的涨幅范围则属于合理,“如果药厂涨价太猛,可以通过政府提供的投诉渠道申诉、解决。”这就体现了制度救济。这是已有的。从未来看,能不能建立跨医院、跨地区的储备制度,实现廉价药、特效药的集中储存?能不能对一些廉价药和特效药实行一定的照顾,从资金和政策上给予补助和支持,增加药厂生产的积极性?而这一切,显然属于深化改革的内容。

谁也不想看到药价暴涨,但也不要闻涨色变。对于一些药价的调整必须追根溯源,了解涨价的真实原因,到底是竞争结果,还是垄断使然?到底是“恢复性反弹”,还是“报复性猛涨”?不管如何,不能因此否定改革。有必要看到,现在出现的部分药品价格暴涨,还是因为改革不够――在一些方面考虑得不够完善,改革推进得不够彻底。而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深化改革,继续向改革要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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