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 四川医学类院校须设全科医学

    发布时间:2017-11-08   来源:中华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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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减一增”提升医疗工作者水平

《方案》做了一项“减法”,即对中、高职院校的医药卫生类专业的设置和招生作出限制,包括从2018年起,不再新增中职医药卫生类学校,非医药卫生类中职学校及高职院校不再增设中职医药卫生类专业;逐步缩减现有中职层次农村医学、中医专业招生规模,至2023年停止招生;控制发展高职(专科)临床医学专业招生规模,到2023年全省年招生规模控制在3000人以内,重点为农村基层培养助理全科医生。

“这样做的目的只有一个:通过优化培养层次,提升医生及护理人员的素质和水平。目前,基层的医疗水平仍然处于参差不齐的状态,需要更多的高学历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基层去,充实提高基层的医疗水平。”钟海表示。

为提升护理人员的技能水平,《方案》调整优化了护理职业教育结构,一是严格控制中职护理专业招生规模,到2023年全省中职护理专业年招生规模控制在2万人以内;二是大力发展高职护理专业教育,支持高职院校开展护理专业中高职衔接一体化培养。

《方案》同时做了“加法”,要求加强规范化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升医疗工作者业务水平。“在这个前提下,今后基层医务人员的水平将会得到极大的提高。”钟海说。

《方案》明确,到2020年,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须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报考临床医学专业中级技术岗位资格的必备条件。同时,立足于全员全机构覆盖,强化全员继续医学教育,将继续医学教育作为医疗卫生人员岗位聘用和定期考核的重要依据,以及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

(来源: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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