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江苏等9省市或将启动“单独两孩”政策

    发布时间:2016-03-04   来源:中华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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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实施启动“单独两孩”的重大决策以来,关于“单独两孩”的讨论一直不绝于耳。今日,国家卫计委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卫计委新闻发言人姚宏文在会上透露,上海、江苏等9个省区市通过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备案,现在已经有3个省份在开始实施“单独两孩”政策。

姚宏文表示,国家卫计委在回复报备意见的同时,还不断巩固和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建立出生人口监测和预警机制,做好相关政策的衔接,进一步加强公共服务等等方面提出了建议。在2014年的计划生育工作中,稳妥扎实有序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是重点。

他透露,2014年的计划生育工作也有一些重点任务。一是要精心做好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工作,要认真制定“单独两孩”政策的实施细则,完善配套的政策措施和工作机制,做好调查摸底和科学预测,把人口数据搞准、把实施方案做细、把工作预案做细,做好国家层面的方案、备案工作,规范审批流程、简化手续,方便群众,切实把好事办好,不能再出现办证难的问题,否则改革的效果会大打折扣。

二是提升基层计划生育综合管理水平,加强和规范社会抚养费的管理,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完善出生人口统计,建立人口动态监测和预警机制,组织做好全国和分区域的人口计划生育形势和分析工作,改进和加强目标管理责任制,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新建单位创建活动。

三是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大家知道,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期偏高,不仅是人口问题而且是严重的社会问题,必须下大气力解决。要扎实做好孕产期的全程服务、“关爱女孩”行动、“圆梦女孩”志愿活动,加大打击“两非”力度,标本兼治,努力完成综合治理的目标。

四是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落实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帮扶政策。今年起将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城镇每人每月270元、340元,农村每人每月150元、170元,各地还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关怀关爱工作,扩大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试点范围,全面开展新家庭计划。

五是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巩固完善全国一盘棋的工作机制,启动婚育证明电子化改革试点,方便流动人口办理生育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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