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委:人均医保补助标准将提高40元

    发布时间:2016-04-29   来源:中华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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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国家卫计委就2015年深化医改工作进展和2016年深化医改重点工作任务举行医改专题新闻发布会。国务院医改办专职副主任、国家卫计委体改司司长梁万年在会上透露,今年财政对于基本医保的政府补助标准人均提高40元,40元中有10元用于大病保险基金。同时要求各地采取多种形式尽量地扩大覆盖范围,提高受益水平。

梁万年表示,2012年开始做大病保险试点,经过各有关部门、各地的共同努力,大病保险制度在2015年底已经实现全覆盖。大病保险的核心是从农村的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资金当中拿出一定的比例来设立大病保险基金,对于参保人群不需要再重新缴费。“他如果得了疾病通过诊治,按照医保报销,如果个人比例超过一定的数额,用大病保险资金再报销,但是“超过一定数额”是由各地来定的,一般各地是定义在当地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水平,最低的是五千块起付,高的是有一万、两万,不同地区城乡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是不一样的。但是文件中明确要求,这个报销,超过的部分,大病保险基金的报销最少不低于50%。去年我们统计享受到大病保险基金报销的人有400多万人。可以说在有效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受益人群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的基础上,平均全国提高10到15个百分点的报销比例。 ”梁万年说。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对大病保险又提出了明确要求,今年重点的医改任务更进一步的提出了要求,所以今年主要强化几个举措:

一、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大病保险的效能,使大病保险基金进一步发挥其应有效能,力争做到能够享受大病保险的人群、符合条件享受的尽量让他享受到。同时提高大病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

二、大病保险基金上要增加。今年财政对于基本医保的政府补助标准人均提高40元,40元中有10元用于大病保险基金。同时要求各地当地的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尽量地扩大覆盖范围,提高受益水平。比如重点工作任务中提出,各地可以采用适当地扩大诊疗范围。大部分省份核定大病保险报销范围的时候,和基本医疗保险范围是一样的,政策范围内的费用给予报销。对这些地方,鼓励各省结合实际适当地扩大诊疗范围。有些地方还提出可以通过采用降低起付线,过去要超过人均可支配水平以后才给报销。结合精准扶贫、脱贫的工作任务,对于农村地区的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对城乡的特困供养人员、低保人员对于这些人员要适当倾斜,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通过各种办法扩大其受益水平,通过大病保险更好地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三、进一步理顺基本医疗保险、补充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应急救助、慈善救助、商业保险,进一步地明晰各种保险各自的功能定位,密切协同。

“我们要像一个链条一样,一个机器一样,使各项保险形成完整的齿轮咬合,迸发出‘保大病、兜底线、补短板’的共同合力,要把各种保险保障制度形成有效合力,对老百姓尤其对重点人群实行倾斜,有效地发挥各项医疗保险,尤其是大病保险的功能和作用。 ”梁万年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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