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规定医院主要负责人薪酬不超过医务人员平均薪酬5倍

    发布时间:2018-03-15   来源:中华康网   
      手机查看

随着医改的不断深入,公立医院薪酬制度的改革迫在眉睫。近日,陕西召开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铺开陕西省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会议进一步明确有关政策,要求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结构,进一步完善岗位绩效工资制,绩效工资中用于激励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绩效工资总量的60%。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水平,试点可以根据当地情况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原则上控制在同级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平均水平的3倍以内。推进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薪酬改革,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薪酬水平要与本院医务人员薪酬水平保持合理关系,原则上不得超过本院医务人员平均薪酬水平的5倍。落实公立医院分配自主权,各公立医院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进行自主分配,推动公立医院编制内外人员同岗同薪同待遇。同时,健全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综合考虑公立医院职责履行、工作量、服务质量、费用控制、运行绩效、成本控制、医保政策执行情况等因素,定期组织考核,考核结果与医院薪酬总量挂钩。

       (来源:华商报)

      精彩必读
      正值春季,是新陈代谢最活跃的时候,也是疾病容...
      据北京天坛医院院长王晨介绍,天坛医院建于19...
      饺子虽好吃,但有时却让胃感觉相当不舒服,胃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