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标准上限调整为9000元

    发布时间:2017-02-20   来源:中华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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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针对本市城乡居民参保实际,进一步鼓励和引导参保人员合理缴费,最大限度实现养老待遇的储备积累,市人力社保局此次明确从2017年起,将目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上限由现行的7420元调整为9000元,最低缴费标准1000元保持不变。实际上,从2014年实施现行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以来,此次是对缴费标准的首次上调。

同时,今年,参保缴费激励机制得以更加完善,增加了缴费标准补贴层次,将以往的两个缴费补贴档次及补贴额度增加至四个。从2017年起,本市城乡居民参加养老保险的缴费补贴分为四个档次,每人每年补贴从60元至150元不等。

按照规定,个人缴费部分和财政补贴将全部计入个人账户,未来在可领取待遇时将按月“返还”给参保者。今年4月1日至12月10日期间,符合条件的北京市城乡居民在自愿的前提下,可以在1000元和9000元之间自行选择一个数目,去户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参保缴费。自行选择多缴费者,可实现多缴多补多得,提升未来的养老金待遇水平。

据了解,按照国家统一要求,本市自2014年起实施了现行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目前,全市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有85万人,其中享受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人员43万人,每人每月领取福利养老金425元;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42万人,每人每月领取基础养老金5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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